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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科、妇科“宰客”项目全部被叫停

发布日期: 2023-12-17 | 浏览次数: 1 | 作者: 臭氧果蔬大棚应用

  (记者/向雨航 通讯员/深卫信)人工流产手术做到一半,又发现很多“问题”,加点钱把宫颈息肉也割一下……医疗机构这些不合法或不合规的“宰客”项目,一直为深圳市民深恶痛绝。

  14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从5月起到9月底,深圳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并对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等专科领域进行“精准打击”。6月13日—21日,市卫计委将分组深入全市十区(新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深圳市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五个方面: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医托欺骗患者、非法行医以及黑陪护、黑救护车、黑诊所等行为;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妇科等专科领域;在医疗纠纷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者暴力威胁甚至伤医的黑恶势力;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该《整治方案》规范了一系列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相关诊疗行为,尤其是不允许在人流手术、割包皮手术过程中加做一些项目。

  在泌尿外科(男科)方面,深圳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暂停开展异体脱细胞真皮移植术等异体或自体植入手术、生物细胞补片术、延长术、增粗术等手术。在妇科方面,全市开设妇科的门诊部、诊所,暂停开展壁囊肿、息肉、宫颈囊肿、宫颈息肉、宫颈糜烂(即宫颈炎)、盆腔积液类妇科手术以及外阴、的整形手术等,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即人流手术)的同时,不允许开展任何、宫颈类手术治疗。

  割完包皮后,还可以做个“高能光量子治疗”“智源肽直肠介入”和“超声雾化治疗”等项目……在个别民营医疗机构,类似的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相关物理治疗往往被推荐给患者。“事实上,这些治疗不属于相关疾病的特效治疗,仅仅是临床上一种辅助治疗方法,医疗机构不规范开展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深圳市卫计委医政处负责人李林说。

  为规范这些诊疗行为,《整治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物理治疗时应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在治疗前必须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治疗的目的、需要总体治疗的次数、总费用和单次费用、可能的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法等,并由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此外,包皮手术后伤口完全愈合前,不得进行泌尿外科相关物理治疗。妇科终止妊娠手术(人流手术)后1周内,也不得开展妇科相关的物理治疗。

  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的治疗项目或套餐五花八门,同一个医生,操作几乎一样,却能包装出不同的名字、价格。

  为刹住这股医疗项目设置和收费混乱的歪风,《整治方案》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但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确定项目内涵及名称等。也就是说,不同的治疗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是什么,差异在哪里,不同收费的依据在哪,都要明确列出来,跟患者讲清楚。

  对于收费价格,《整治方案》也要求必须明码标价。“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李林表示,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建立价格公示台账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治疗项目和收费禁止“浑水摸鱼”。

  近日,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在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形成综合执法、联合打击的机制。《整治方案》也提出,此次全面排查和精准打击的专项行动过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形成更科学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市、区、街道卫生监督机构对每一家医疗机构明确监管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洞,从强化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健全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

  “深圳是全国医疗服务市场最开放的城市,但放开的同时,必须加强监管,杜绝一放就乱现象。”李林表示,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部门、药品监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医保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将形成执法合力,对违法执业、医疗欺诈等行为以铁的手腕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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