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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举行树立乡村饮水安全办理职责系统“三个职责、三项准则”工作会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浏览次数: 1 | 作者: 行业新闻

  原标题:榕江县举行树立乡村饮水安全办理职责系统“三个职责、三项准则”工作会

  6月14日下午16时,榕江县水务局局长董爱辉掌管举行树立乡村饮水安全办理职责系统“三个职责、三项准则”工作会,县水务局副局长林顺杰、水利建造办理站全体人员、19个城镇水利站等合计27人参加会议。

  会议举行的意图是为认真贯彻水利部及省、州关于树立乡村饮水安全办理职责系统的文件精力,执行“三个职责和三项准则”的要求,保证乡村饮水安全办理工作执行到位,完成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效益,有必要树立健全乡村饮水安全办理职责系统,全面执行办理组织、人员和经费。

  董爱辉会上要求,一是全面执行乡村饮水安全办理“三个职责”,依据乡村饮水安全保证当地行政首长担任制的要求,各城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乡村饮水安全办理的主体职责,统筹担任所辖范围内乡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准则保证、办理组织的树立。城镇水利站要发挥职业监督办理职责,担任抓好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辅导村委、用水协会树立健全运转办理系统。建立的办理组织、用水协会要实在实行运转办理职责,清晰相关职责人,保证正常供水。二是健全完善乡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转办理“三项准则”,各城镇要加强乡村饮水安全办理能力建造,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面健全完善乡、镇一级的“三项准则”,即健全完善乡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转办理组织、运转办理办法和运转办理经费,保证乡村饮水安全工程有组织和人员办理、有方针支撑、有经费保证。三是斗胆立异乡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转办理模式,各城镇可依照“谁投资、谁一切,谁获益、谁担负”的准则,经过清楚工程的一切权、经营权和办理权等方法,斗胆立异适用于城镇、村的运转办理模式。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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