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成县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11-23 | 浏览次数: 1 | 作者: 行业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建议》精神,根据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到2017年底,解决6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0.82万贫困户、3.4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底,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90%,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一)2015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18处,解决全县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0.21万户、0.8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2016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34处,解决全县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0.4万户、1.6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到年底全面解决全县17个乡镇102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2017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14处,解决全县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0.21万户、0.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2020年前,通过巩固提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体系,保证水量、提高水质,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便利、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主要任务:提升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快建立一个标准化水质检验测试中心,加密抽检频次,保障供水安全。明晰饮水安全工程产权,落实专管机构,强化管护责任,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一)保证资产金额的投入。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投资由中央和省级筹措解决。2015年以后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费用由省上统筹解决,不增加贫困户负担。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发挥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利用国开行贷款解决缺口资金问题。

  (二)优化设计的具体方案。选择有较高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做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计,多方案比较,多措施论证。对通过管网延伸、配套完善的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设置净化消毒设施;科学布设村级管网,保证入户工程实施。

  (三)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当年安排的项目当年完成”的目标,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到村,责任靠实到人。全方面实行公示制,坚持开工前和竣工后两公示,将责任主体、建设规划、补助政策、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双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

  (四)强化技术服务。县水务局将抽调技术人员,蹲守各乡镇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工程现场帮助指导,提升规划设计质量和精度。同时组织县、乡各级水利干部,深入贫困乡村施工一线,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指导。

  (五)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明晰工程产权,逐项落实管护主体。推进小型工程推行产权改革。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加强汇报衔接,争取将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范围。

  (六)强化水质监管。加快建立标准化水质检验测试中心,设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专职检验人员,确保水质常规检测常态化、全覆盖。对单村小型供水工程水质定期抽验。

  (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县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年度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报批、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审核、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及运行管理;卫计部门负责卫生学评价、水质监测、卫生监督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提出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村到户计划,做好工程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做好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

  (一) 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2015年精准扶贫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0.21万户、0.88万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2016年,完成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处,全面解决0.4万户、1.68万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2017年,完成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0.21万户、0.9万人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四)2020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进一步强化,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建成覆盖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检测体系。

  项目建设完成后,实行验收销号制。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甘发改农经[2007]981号),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采取由县级全面验收、市级重点验收、省级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验收。县级验收由县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逐工程、逐村进行验收。

上一篇:烟台拟定日子饮用水安全举动计划

下一篇:山东锋士饮水安全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