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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出台《计划》保乡村饮水安全

发布日期: 2024-02-01 | 浏览次数: 1 | 作者: 新闻中心

  《计划》要求,要把乡村饮水安全专项清查整改作为“不忘初心、紧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执行和专项整治使命,对表对标、自我检视、自我反思、自查自纠,触类旁通,立查立改,深入开展乡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清查整改,保证我省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真实成为民心工程、良知工程、暖心工程。

  《计划》清晰清查整改规模为省级下达本钱预算和各地自筹资金建造的一切乡村饮水安全工程。清查整改的要点为4个方面,要点清查整改12类问题:工程建造方面,要对应建未建、以旧顶新、半截子工程、未供水入户大众没水喝、入户率低、埋深缺乏冻害严峻导致对部分用户反常供水的问题进行清查整改。水质保证方面,要对水质长时间不合格、供水水质不稳定问题进行清查处理。水源地建造和维护方面,要对水源地建造维护不到位,即水源地维护规模内有排污口、厕所、家畜圈舍、垃圾堆等污染源,水厂、井房内部卫生差,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无监控设备等问题进行清查处理。运转办理方面,对失算失管,执行“三个职责”不到位,未树立“三项准则”问题进行清查。

  《计划》确认此次清查整改的方针为:工程获益乡村居民吃上安全、放心水,实在保证铁、锰、氟、微生物等重要目标合格,满意水质安全要求;水源地维护契合有关要求;全面执行“三个职责”和“三项准则”,即执行乡村饮水安全办理当地人民政府的主体职责、水行政主管等部分的职业监督办理职责、供水单位的运转办理职责,树立健全县级乡村饮水安全运作办理机构,出台运转办理办法,执行运转办理经费,全面保证乡村饮水安全。

  《计划》要求,在8月底前,各市(地)汇总所辖县区清查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状况,健全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年末前,各市(地)构成所辖县区专项清查整改状况陈述,以市(地)上报省水利厅。(作者:李刚 张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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