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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东莞臭氧浓度要达标

发布日期: 2024-04-04 | 浏览次数: 1 | 作者: 臭氧机配套产品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臭氧污染慢慢的变成了影响东莞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元凶”。10月12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东莞市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拟定完成。根据征求意见稿,臭氧已成为全市目前最突出的污染因子,接下来,东莞计划通过实施VOCs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等创新举措根治污染源,力求在2017年实现臭氧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征求意见稿指出,臭氧慢慢的变成了东莞市目前最突出的污染因子,近5年平均浓度均超出了国家二级标准,严重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水平。东莞市提出,接下来三年,希望能够通过改善臭氧污染现状,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实现臭氧污染治理“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显著改善”的目标。

  具体而言,2015年,东莞将完成VOCs排放情况调查,明确VOCs排放总量,建立严格的VOCs产业准入政策,完成第一批VOCs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完成65蒸吨以上锅炉特别限值提标改造工程和水乡片区“两高一低”淘汰和引退工作,初步建立臭氧污染综合防控体系。实现VOCs排放总量得到控制,NOx持续减排,臭氧浓度年评价值及日超标率不高于2014年水平的目标。

  2016年,东莞将完成第二批VOCs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全面清理VOCs非法产能,推进VOCs绿色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加强VOCs监测和监管能力,基本完成集中供热区域燃煤锅炉淘汰。实现VOCs排放量大幅减排,NOx继续削减,臭氧浓度年评价值比2014年下降6%,日达标率提高到80%的目标。

  到2017年,全市将完成最后一批VOCs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VOCs产业布局全面得到优化调整,完善VOCs监测预警体系。VOCs和NOx将实现持续协同控制,基本建成臭氧污染长效防控机制。实现臭氧浓度年评价值比2014年下降12%,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达标率提高到85%的目标。

  市环保局透露,根据大气污染物分析,目前东莞市大气污染物已呈现明显的复合型污染特征,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因此,征求意见稿将防控重点列为臭氧、PM2.5的共同前体物VOCs和NOx,夏秋高温季节(7至10月)为臭氧重点控制时段。

  鉴于上述现实,征求意见稿在具体治理思路上指出,一方面要加强臭氧污染基础调查和研究,科学制定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控制策略;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管控,通过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项目准入,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强化现役源监管,清理非法产能,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

  根据区域地理位置、天气特征情况、现状产业布局,以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征求意见稿还将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寮步、大岭山、厚街、长安、虎门等9个镇街确定为臭氧污染重点防控区域,将包括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等VOCs重点排放行业和火电厂、造纸等燃煤发电供热等NOx重点排放行业确定为重点控制行业。

  VOCs是造成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与以往相比,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在东莞建立重点VOCs行业新增VOCs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实施总量替代制度,由项目所在镇(街)负责提供区域内现役源关闭、淘汰或技术改造获得的总量来源说明,确保逐步削减区域内工业VOCs的排放总量。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首次将全市细分为禁止准入区域、严控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进一步严格VOCs重点行业项目准入。

  具体来说,环城路范围内和各镇街中心区域(由镇街自行划定)为禁止准入区域,不再建设家具、制鞋、印刷、涂装、化工等新增VOCs排放行业项目(市重点项目除外)。其他VOCs排放行业项目实施“2倍总量替代”。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环城路范围外区域以及厚街、大岭山、寮步、长安、虎门等市区夏季上风向镇街为严控区域。区域内家具、印刷、制鞋、表面涂装等行业,须实施“2倍总量替代”,其他VOCs排放行业实施“1.5倍替代”。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域。区域内VOCs排放行业实施“减量替代”。

  工业锅炉被视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对此,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重点控制区域以及城市冬季上风向中堂、麻涌、高埗等镇街新建、扩建、改建工业锅炉(包括我市各种容量用来生产、经营的热水锅炉、蒸汽锅炉、热载体炉、热风炉和烘干炉),优先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其中,区域内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的工业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集中供热锅炉要求一定要使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35蒸吨以上一定要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一定要满足超洁净排放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探索建立区域大气中VOCs浓度实时监控体系,重点监控典型污染源以及敏感区域。健全VOCs排放源动态信息采集系统,建立VOCs监测应急和预警系统,确保突发环境事故时及时有效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前期VOCs调查的最终结果,东莞还计划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控制策略,计划在出现臭氧引起的大气重度以上污染情况时,实施包括重点区域重点VOCs企业限产、机动车辆限行、重点VOCs企业驻厂监管等应急措施,缓解大气重度污染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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